孝直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
为了贯彻落实《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七十二条对“集中教育”的规定,加强孝直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近日,孝直司法所组织除未成年外的所有在矫对象到所进行集中教育。
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监管指挥系统上发布了集中学习通知,通过微信电话等确认矫正对象确实知晓通知内容。鉴于孝直司法所管理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多,而孝直司法所办公室场地小的现实,将社区矫正对象分成两批开展集中教育。
学习中主要开展了四项活动:一是矫正对象通过指纹机进行了集中教育的打卡;二是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山东省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新规定新要求;三是组织矫正对象观看了《焦点访谈-社区矫正的监督之眼》。四是因面临元旦假期,防止矫正对象不请假外出等违法现象发生,与矫正对象签定了“元旦期间遵纪守法保证书”。
通过本次视频学习和互动交流,提高了矫正对象的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和慎独意识,加强了法治观念,夯实了遵纪守法信念,切实让矫正对象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有效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平稳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