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12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围绕进一步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实施等进行座谈交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新,副主任王福先、徐家红、于崇民、程秋霞、王永学,副市长袁乃杰,市法院院长刘玉庆,市检察院院长韩秉林出席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基层人大代表分别作了发言。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李玉新指出,要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要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成为全体人民的行动自觉。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宪法意识,不断增强宪法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认真执行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要坚持依法行政,让依法办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广泛共识和行为准则,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自觉行动,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坚持公正司法,将公平正义融入到公正司法的各个环节,健全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人大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使人大监督更富实效。坚持依宪执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把市委研究决策、“一府两院”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与执行宪法法律有机统一起来,保证市委决策部署在各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强化以民为本的理念,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要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使宪法的最高权威切实得到尊重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