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规范监管行为防范执法风险
为落实好区域经济监管服务责任制,防范监管漏洞,市工商局在严格按照风险等级做好日常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巡查内容,完善巡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
一是强化市场主体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查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且悬挂规范,实际经营事项是否与登记事项一致,年检、验照情况,店堂广告或名称(字号)中冠有“总经销”、“总代理”、“专卖店”、“特约维修”、“加盟连锁”等字样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二是强化经营商品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及产品标识。主要检查食品业户“一票通”制度落实情况,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销货台账、索票索证建立情况;是否有销售“三无”产品、失效变质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产品的行为;产品或者包装上的标识内容、进口食品的中文标识、限期使用产品的期限标识、易损危险物品的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是否齐全有效。
三是强化经营行为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的商标、广告、合同及竞争行为。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商标法》、《广告法》的行为,合同行为有无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现象,交易竞争行为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