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明白干部清白我市农村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深入推进
今年以来,我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农村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在20个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搭建了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服务平台,908个村全部开展了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目前已整理合同档案15935份。
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济南市深入推进农村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立即成立了章丘市强化农村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章丘市关于强化农村合同监管项目竞标深入推进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推进措施和工作责任。镇街是开展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的责任主体,镇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竞标工作;镇(街道)“三资中心”具体负责合同监管工作;司法所具体负责合同监管、项目竞标的法律服务工作;村级组织是推进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的实施主体。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坚持以点带面,以明水、埠村、绣惠等8个镇街为试点,以农村“三资”管理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依托,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先行先试,推动工作全面开展。规范村级议事决策程序。全面推进“五步议事法”,凡是涉及村集体有关经济社会问题重大事项的村级民主议事决策,严格按照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上级党委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五个步骤进行。完善“三资”管理制度。2013年,由纪委、监察、财政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章丘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对农村财务收入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开支管理、财务预决算等十三个大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具体的制度规定。2015年上半年,出台了管理办法,针对财务公开、财务开支、资产资源处置等制定了十大流程图。纪检部门配套制定了《章丘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健全了监管机制,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的轨道。规范合同管理。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合同签订前把好 “三关”(法律关、政策关、程序关),确保所签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民主程序。搭建市镇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建立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全市20个镇街全部建立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覆盖的小额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交易纳入规范化管理。今年以来,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实现招投标项目273项,促进了村级集体利益的保值增值。升级“三资”监管平台。以市农业局“三资”指导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实现对“三资”管理的实时监控、实时分析、实时指导。
强化督导,力求实效。组织全面检查。7月20日到31日,对全市20个镇街管理体系建设、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各类台账建设等9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逐一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镇街台账完善、管理到位,并全面使用了省统一农村集体收付款凭证,有的镇街在合同管理方面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进行集中督查。10月27日至11月2日,市农业局会同市纪委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集中督查活动。工作中以农村财务公开、长期不报账及报账不及时问题、合同审核监管流程及合同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四个方面的情况为重点,采取对镇街“三资中心”逐个督查、对村按10%比例抽查及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通过农村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的开展,既建立了涵盖多方、多环节的系统管理制度,使村级集体“三资”的分配、使用、处置和管理纳入制度的“笼子”,确保了具体实施有章可循,群众监督有制可依,实现了村级集体“三资”的规范化管理,又提高了村集体“三资”的使用效益。同时,建立起系统化的“三资”管理机制体制,实现了群众参与、“阳光操作”,还干部一个清白,密切了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