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效凸显
今年以来,我区开展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整合120多名法律服务人员进驻全区653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为村(居)两委担任法律顾问,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惠及全区百万群众。区司法局坚持服务为民、公益为主、正面导向、复合共建四大工作原则,统筹规范运作,全面扎实工作,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在基层扎根发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统筹规范运作,全力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区长参加启动大会,高规格启动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区委书记碰头会专题研究工作推进,并以区委区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深化意见。区司法局成立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工作推进。全区19个街镇全部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107个村(居)建设司法服务站,546个村(居)建设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了“一村(居)一法律服务机构一法律顾问”。
二是推进高质量对接。全区653个村(居)与120多名法律顾问全部签署法律顾问协议。法律顾问协议内容及法律顾问照片、联系方式在村(居)人群聚集地全部上墙公开。法律顾问进村入户,主动与村(居)两委和村(居)民沟通,摸清社情民意,掌握法律需求。针对流动人口聚集地和部分开放式小区,制作法律顾问联系卡片,定期入户发放。针对部分社区管辖小区分散的实际,制定律师值班分段时间表,在小区上墙公开,确保法律顾问在每个小区都有固定值班时间,方便群众寻求法律帮助。遇到紧急情况,街镇司法所统一调度辖区内村(居)法律顾问,确保法律顾问第一时间介入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
三是扎实开展工作。全力服务村(居)集体经济发展,全程参与招商引资、土地流转等影响村(居)发展的重大事项,帮助村(居)作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并参与项目谈判,协助合同签订,协助开展村(居)2万元以下小额项目竞标。全力服务村(居)社会稳定,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深化依法调解,提升调解水平。依法化解上访事件,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法律解决方案,为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有效化解了全福街道某投融资公司卷款潜逃等9起疑难信访案件。全力服务拆迁工作,在拆迁现场设立法律顾问临时办公室,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协助开展维稳工作。开展老年人、妇女、儿童维权重点普法宣传,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为村(居)两委成员作法律培训,处理村(居)涉法事务。目前,共解答咨询3918人次(其中电话咨询2004人次,值班咨询1914人次),普法宣传89场次,法治讲座75场次,人民调解323件、法律援助83件,协助村居、政府处理法律事务738件,成效良好。
四是严格落实保障。落实定期报告、不定期回访制度,法律顾问每月向司法所报告工作情况,司法所每季度向区司法局反馈工作进展,区司法局不定期组织回访评议,对群众或村(居)委反映推脱不服务、敷衍延时服务、恶意差服务等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实行法律顾问年度考核机制,法律顾问总体服务情况与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年度奖励直接挂钩,有效调动了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保障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顺应新常态,村(居)法律顾问在基层焕发生机活力
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是一项带有浓厚的基层性、基础性、根基性的民生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在最基层的成功实践,顺应新常态,该局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促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在基层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目前,全区因村(居)务经济行为和干群矛盾引发的上访案件下降了80%以上。
一是全面推进村(居)依法治理,基层民主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历城区地域宽大,而法律服务资源多集中在城区,法律服务在农村地区的供需上产生矛盾,提升社会综合治理在村级落实上法律服务显得有些薄弱。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行,彻底解决了这一供需矛盾,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完善了关键一环。村(居)法律顾问对村(居)“四民主、两公开”以及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和法律文书,帮助完善、协助修改审核,为实现村(居)依法治理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对村(居)两委干部的定期专业法律培训,全面提高两委干部依法处理村级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对村(居)民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提高了村(居)民依法办事的能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蒸蒸日上。
二是全面规范村(居)各类经济行为,基层经济稳步健康推进。与2013年以来开展的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相结合,实现了村居所有村务经济活动的全面法律支持,对村(居)委的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建立、完善村(居)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和处置程序,全方位保障了村级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全方位服务百万群众,群众幸福感和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提升。村(居)法律顾问真正发挥了“法律大管家”作用,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为村(居)民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定期法律讲座、高效法律援助、优质诉讼代理等全方位涉法服务,让村(居)民不出村(居)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彻底解决基层法律需求矛盾,为群众提供了贴身、贴心的“私人律师”,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我区法律服务发展带来的成果,在感受满足与幸福的同时,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也大大提升。
四是全力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基层社会稳定得到有力保障。村(居)法律顾问围绕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宅基地置换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对村(居)民开展专项法律宣讲。对村(居)出现的矛盾纠纷主动、及时靠上,予以调解,疏导群众不良情绪,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镇,重大事情及时上报”。对确实化解不了的矛盾纠纷引导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减少越级上访、非访等恶性事件,推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全面推进法律服务均等化,司法行政职能实现新突破。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行,让现代社会具有“高大上”色彩的法律服务职业与最基层的人民群众结对子、搞帮扶,打成一片,让法律服务工作回归了法律来自民间,法律适用于民间的本源,打破了法律服务囿于面子的思想藩篱,在让社会和群众广泛受益的同时,也拓展了法律服务平台,完善了法律服务内涵,推进了法律服务均等化,找到了一条推动法律服务实现全面发展、协调发展、长远发展的可行之路。
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与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成为司法行政工作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为村(居)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便利和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我区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历城的品牌项目。
(作者:李旺舒)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