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市质监局迅速贯彻落实任务如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化品和易燃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部署、主动靠前、督促检查、落实整改工作。二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市局严格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实施受理,对不符合细则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强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各级产品质量监督以及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力度,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按照省政府和质检总局文件中明确的重点的单位、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重点项目,特别是涉氨制冷企业及加气站。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发现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立即予以关闭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将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五是加强应急处置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