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晋中市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X1******201****80001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校园小区三组团宿舍区,院内杂物、垃圾乱堆乱放;外围商铺餐饮随地倾倒厨余垃圾;高层二单元串串香饭店除尘装置噪音扰民;高层三单元员工食堂油烟扰民。 | 晋中市榆次区 | 大气、土壤、噪音 | 举报中榆次区校园小区三组团宿舍区,由晋中英华物业有限公司管理,法人赵贵成。经现场检查发现由于物业公司对小区日常的环境卫生清扫不到位,垃圾不能做到及时清理,造成院内杂物、垃圾乱堆乱放。 举报中校园小区三组团宿舍区外围商铺餐饮随地倾倒厨余垃圾,经现场检查发现,有倾倒餐厨垃圾的痕迹。 举报中的校园小区三组团宿舍区高层二单元串串香饭店,经现场检查,该饭店为晋中市榆次区明鹏串串火锅店,于2018年8月开业,经营许可证照齐全,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该饭店主营火锅,不经营炒菜。由于高层为商住两用楼房,一二层为商铺,该店租用一二层商铺。由于该饭店安装的一台油烟净化设施位置不合理,启用时会影响楼上居民。 举报中的校园小区三组团宿舍区高层三单元员工食堂,经现场检查该食堂为山西国新能源晋中公司临时食堂,其油烟装置为家用的油烟机,抽烟管道使用楼层统一的排烟管道,由于油烟机不能及时清洗,产生的油烟扰民。 | 属实 | 1.安宁街道办事处对晋中英华物业有限公司法人赵贵成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晋中英华物业有限公司立即对院内的垃圾杂物进行了清理。 2.榆次区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外围商铺餐饮负责人进行了禁止随意倾倒餐厨垃圾的宣传教育。 3. 榆次区食药局对晋中市榆次区明鹏串串火锅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3日内完成油烟净化装置改装,并进行检修和维护,增设隔音设施,有效降低油烟和噪音污染。 4.榆次区食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笫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对榆次区明鹏串串火锅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晋榆)食药监食罚(2018)01011号,罚款1000元的处理。 5.榆次区食药局对高层三单元员工食堂(山西国新能源晋中公司临时食堂)进行了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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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14000*******002 |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古县镇子洪村村民反映,原村支书2010年至今动用大型机械,在村东山、子洪六郎沟、窝沟私挖乱采;在子洪水库下游至洛阳村的河滩采石挖沙,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在子洪村三岔口占用60亩耕地建厂,破坏枣树园和其他果木。 | 晋中市祁县 | 生态、土壤 | 1.村东山小庄沟存在采石修路现象,现场堆有少量石料,该沟存在采石修路行为但未发现有石料运出;村东山六郎沟现状存在采石现象,该沟从80年代开始(属历史遗留问题)。2014年罗建刚擅自进入六郎沟采石,该处2016年至今未发现采石行为。高山沟系王锦龙(王锦春之弟)租赁占用共50000平方米(约75亩)用于项目开发,王锦春同意罗建刚在该处利用机械进行采石(2014年至2015年),用于平整土地,该地块现状为空地,未用于项目建设。该宗地2016年至今未发现采石行为。2.经水利局调查,从2012年河道整治以来,子洪下游河段未发现非法采沙行为。子洪水库下游至洛阳村的河滩已于2014年-2015年经祁县国土局开发整理造地项目复垦。3.子洪村三岔口地段企业为祁县三元教学设备有限公司。该企业该企业批准面积11.81亩,已于2013年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 属实 | 1. 2018年12月5日祁县国土局对当事人罗建刚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2.2018年12月6日祁县国土局向县纪委、监委提交了《关于子洪村原支部书记王锦春违纪问题的处理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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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1******201****80003 |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古县镇子洪村村民反映,原村支部书记在东山私挖乱采,破坏生态且噪音扰民;在子洪水库下游挖沙,破坏河道生态。对12月3日晋中日报反馈的公示结果不满意。 | 晋中市祁县 | 生态 | 1.村东山小庄沟存在采石修路现象,现场堆有少量石料,该沟存在采石修路行为但未发现有石料运出;村东山六郎沟现状存在采石现象,该沟从80年代开始(属历史遗留问题)。2014年罗建刚擅自进入六郎沟采石,该处2016年至今未发现采石行为。高山沟系王锦龙(王锦春之弟)租赁占用共50000平方米(约75亩)用于项目开发,王锦春同意罗建刚在该处利用机械进行采石(2014年至2015年),用于平整土地,该地块现状为空地,未用于项目建设。该宗地2016年至今未发现采石行为。2.经水利局调查,从2012年河道整治以来,子洪下游河段未发现非法采沙行为。 | 属实 | 1. 2018年12月5日祁县国土局对当事人罗建刚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2.2018年12月6日祁县国土局向县纪委、监委提交了《关于子洪村原支部书记王锦春违纪问题的处理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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