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写在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之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杨光亮
今年4月,是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将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确定为“税收·发展·民生”,反映出税收与发展、民生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联系,揭示了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不仅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担负着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使命。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理念,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茂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作出积极的贡献。
近年来,全市各级税务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严格依法征税,坚持应收尽收,税收规模连创新高,税收质量不断提升。去年,全市税收收入共完成130多亿元,为茂名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雄厚的财力保障。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落实优惠政策,使税收调控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经济税源基础得以逐步夯实,社会民生得以有力促进,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改善民生是党和国家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等,为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民生问题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税收发展的原动力,税收与发展和民生息息相关。税制的设计、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收征管公正与否、税收收入的使用、税收负担的高低无不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必须紧密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要内容,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大力普及税法知识。在宣传中,要引导舆论唱响主旋律,重点宣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加强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的宣传,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优化纳税服务的宣传,加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宣传,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和税务形象的宣传。要通过宣传,让每个纳税人都明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道理,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扩大公共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加快经济建设、改善社会民生主要是依靠税收来源,让每一个社会公民增强税收观念和税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风气。
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是时代所需、民心所向、众望所归,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必须从强化征管入手,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把经济健康增长客观、及时地反映到税收增收上来,充分发挥税收的聚财职能,为改善民生提供强大、坚实的财力保障;必须从促进发展着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为改善民生提供规范、高效的政策支持;必须从严格执法做起,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税收秩序,充分发挥税收的监督职能,为改善民生提供公正、平等的法治环境。
加快发展是征纳双方的共同事业,改善民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景。这里面,离不开税务部门的依法治税,更少不了纳税人的诚信纳税。依法诚信纳税,既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也是纳税人应尽的法定义务;既是纳税人享有国家提供各项保障和服务权利的重要前提,也是纳税人最好的信用证明。“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诚信就是信誉,就是商机,就是财富。只有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纳税,才能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实现持续发展。广大纳税人要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依法诚信纳税,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为构建和谐、改善民生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情系民生,关注税收”,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各界人士要关心、支持和配合税收工作。各级党政领导要牢固树立税收观念,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严禁擅自制定与税收法规相违背的政策措施,坚决维护国家税法的权威和统一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搞好税收工作的协调配合,理解税收,关心税收,支持税收,积极做好护税协税工作。社会各界人士要支持依法治税、反对执法不公,鼓励诚信纳税、斥责偷逃骗税,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为做好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参与税收宣传,共同支持税收工作,为茂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预祝税收宣传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茂名日报》(2008-04-03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