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放心我的承诺明湖被列入我市首批国家级质量认证建设单位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供销社获悉,明湖百货有限公司被市政府列入我市首批国家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设单位,为配合市委、市政府的三打两建工作,规范市场秩序,重建社会信任,明湖百货有限公司在全市行业中率先向社会公开作出诚信经营承诺,并借力质量认证强化企业品质管理,增强消费者信心。
明湖百货有限公司属下有直营连锁店37家,是我市商业龙头企业,承担着食品安全的重要责任。近年来,明湖先后获得广东省企业500强、广东省服务业100强、广东连锁经营50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东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茂名市先进集体、茂名市守法纳税大户等荣誉称号,在配合市委、市政府三打两建工作中,着力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两建工作,促进了企业 健康稳步发展。2012年1-6月实现商品购进3.7 亿元,完成 年度目标的51.6%,同比增长2.2%;商品销售3.96 亿元,完成 年度目标的50.8%,同比增长10.25%;创税利1094.6万元,同比增长23.3%。
为了给广大顾客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明湖向全社会作出承诺:一、坚持商品准入原则。初次入场的厂家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以确保初次入场的厂家供应商经营主体合法,进货渠道合规,并建立档案,做到一家一档。二、坚持商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商品入场要有合法销售***、商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次、产地及联系电话等,并建档案管理,以确保商品质量与安全和来源合法。三、坚持商品查验登记制度。商品进仓登记、上架销售坚持商品查验制度,即商品实体与商品的批次、生产日期、合格证及质检报告、保证期、进行核对无误后方 可上架销售。四、坚持商品质量监管检查制度。商品进场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程序,如有违反,每次罚款3000元,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经手人负责。定期查验商品,对到保证期和不合格的商品必须下架退市或退回,做好记录和存放,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赔偿等义务。建立 蔬菜、水果、禽肉水分检测制度,增购农药残留检 测仪和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每天进行自检,对不达标蔬菜、水果、禽肉要就地进行退货处理,严重的就地进行销售处理,不让其流通市场,如有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即时向农业部门或工商行政等单位报告。五、坚持经营质量 承诺制 度。在 连锁经营店 醒眼位 置悬挂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安装信誉通系统,建立商品信息登记和质量溯源制度,确保商品质量承诺的保证实现。同时坚持商品售后服务***制度,消除顾客购买商品的后顾之忧。六、积极配合 相关部门抓好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促进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化,提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和商品质量管理能力,促进商品质量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