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
本报讯2011年 3月至2013年3月,高检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按照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要求,我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 部门拉开了为期两年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的序幕,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 社会 反映强烈的案 件,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出检察 机关 坚决打 击渎职侵权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决心,突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件35 人,占立案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总人数的56%。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3 万余元,追回赃款167万余元。
八类犯罪为查办案件重点
我 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将以下八类犯罪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一是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其他商品的渎职犯罪;二是社 会保障和涉农领域危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强民惠民、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土地复耕和整理等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安全的渎职犯罪;三是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 证、环境监管失职,导致盗伐滥伐林木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渎职犯罪;四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违法强制征用土 地、违法强制拆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五是违法批准和放任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放任非法违法生产;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渎职犯罪, 以及放任强迫劳动、非法使用童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渎职犯罪;六是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传染病防治失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徇私舞弊、失职等犯 罪;七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 职权 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严刑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员和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八是徇私枉法,危害司法公正, 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渎职侵权犯罪。
查办一批影响大、群众关注的案件
在专项工作中,我市检察机关反 渎职侵权部门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条主线;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打击查处到位、惩防结合到位和资源整合到位;建立健全五项机制, 即同步介入事故调查机制、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相衔接工作机制、线 索移送工作机制以及 行政问责与 渎职 行为法 律调查衔接制度。通过 采取有力举措,一些严重危害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影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得到严肃查处。
2010年9月21日,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溃坝,造成下游村庄22名村民死亡及严重的财产损失。
检 察机关在介入调查 中,发现信宜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工作人员存在非法批准信宜紫金矿 业有 限公司使用土地 行为,并且对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土地的监管也不到位。针对掌握的情况,茂名和信宜两级检察院反渎部门果断采取行动,对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共计立 查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案2件4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
去年11月初,高州市纪委向高州市检察院移送了一件有人在选举中贿赂选民的案 件线索。高州市检察院反渎局派员初查后,认为相关人员涉嫌破坏选举罪,遂于11月11日对邓某、程某某、崔某某三人立案侦查,并且在20多天时间内查清了 三人利用分发红包的形式贿赂选民,破坏正常选举秩序的犯罪行为,成功侦破了此案。11月29日,本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做到了案件的快侦、快结、快 诉。
去年信宜市发生8?8建筑工地坍塌事故后,茂名市检察院反渎局和信宜市检察院反渎局第一时间从新闻报道中了解到该信息,并 立即派人介入到事故调查之中,收集第一手资料。在调查中,发现了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城建监察大队有关人员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从而一举立查 了有关案件2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