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搞好经济普查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高质量数据支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刚强
开展周期性的经济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的政府行为,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我国已于2004年、2008年、2013年先后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搞好这次普查,对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视察广东***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新趋势,奋力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落实“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作出茂名贡献,意义深远而重大。
我市经济普查的对象是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今年来,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全体普查人员,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拼搏,先后完成了机构组建、普查区划分、综合试点、物资筹措、“两员”培训、单位清查等普查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经济普查工作安排,2019年1月1日,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填报登记将正式开始,从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40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将奔赴普查登记第一线,开展普查登记工作。按普查登记方法,一套表单位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由普查员携带数据采集终端(PAD)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进行抽样调查。
经济普查利国利民。做好经济普查,既利于国家摸清家底,更加科学地做出经济决策,也有利于人民群众享受科学的决策带来的政策红利。要严格执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依法组织开展普查,要按照普查制度、方法、标准、流程和技术规范开展登记。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政府也将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把普查工作作为当前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全程跟进。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要以决战姿态和善始善终的作风,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创新普查、为民普查”,将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作为最重要的纪律和工作底线,严格落实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要求,依法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查清每一个单位,查实每一个指标。所有普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履行普查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开展工作,按照普查的具体要求,准备好相关证照和财务资料等,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社会各界人士也要主动参与经济普查活动,为经济普查呐喊助力。
经济普查即将迎来正式登记时点。希望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普查人员一定要按照***的总体部署和省、市的统一要求,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成果充分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优异成绩向建市6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