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工会送温暖活动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工会:
根据市总工会[2019]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春节期间工会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我区范围内已建工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具体为:
一是因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面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困难企业、去产能任务重的企业、关停并转企业和面临困难的民营企业的困难职工。
三是基层生产一线、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线、节日坚守岗位一线职工。
已建档的特困职工直接列入春节送温暖名单,不得再次参加送温暖活动。
二、申报程序
(一)由职工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向所在单位工会申报。基层工会核准材料后填写《宿迁市总工会送温暖慰问实名制汇总表》。
(二)基层工会对所有申报职工进行调查核实,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示5天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区总工会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对本单位职工的生活状况进行排查,要严格规范申报程序,不漏报、不重报。同时,对那些违反国家法律或有关政策规定的职工,不予申报。
(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要及时报送规定的资料,申报时间为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17日,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示的纸质资料,以及《宿迁市总工会送温暖慰问实名制汇总表》、《***信息登记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申报延误的由相关单位工会负责。
联系电话:84837751;电子邮箱:1017728978@qq.com。
***1:宿迁市总工会送温暖慰问实名制汇总表.doc
***2:***信息登记表.doc
宿迁市湖滨新区总工会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