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8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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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迁石油分公司江苏宿迁世纪大道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8日—2019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88859550;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环保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迁世纪大道加油站项目 | 宿迁市西湖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迁石油分公司 | 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迁石油分公司江苏宿迁世纪大道加油站项目.pdf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迁世纪大道加油站项目位于宿迁市西湖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主要从事成品油(乙醇汽油、柴油)的零售业务,项目占地面积2320m2,项目于2008年10月建成投产,至今已运营11年,未办理环评手续。项目建成后于2014年12月24日通过宿迁市环保局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保审核合格通知书。根据环政法函[2018]31号《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环保部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 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回收,仅有少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入大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3、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物随意排放,日产日清。 4、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减振等防治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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