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2020年F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泗经挂〔202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泗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范围内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出让地块 位 置 | 出让地块状况 | 出让 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建筑 限高(米)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价 (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2020F1 | 洋河路东侧、银河路北侧 | 净地 | 71.886 | 居住、商业服务业 | ≤35% | 1.0<容积率≤2.2 | 60 | ≥35% | 70 40 | 300 | 11000 |
2020F2 | 众兴路南侧、桃源路东侧 | 净地 | 34.1775 | 居住、商业服务业 | ≤35% | 1.0<容积率≤3.0 | 80 | ≥35% | 70 40 | 350 | 2400 |
2020F3 | 淮海路南侧、来运路东侧 | 净地 | 14.187 | 商业服务业 | ≤55% | 容积率≤0.4 | 24 | ≥20% | 40 | 55 | 400 |
2020F4 | 水杉大道北侧、上海路西侧 | 净地 | 51.3555 | 居住、商业服务业 | ≤35% | 1.0<容积率≤3.0 | 60 | ≥35% | 70 40 | 330 | 3400 |
2020F5 | 水杉大道北侧、梧桐路东侧 | 现状 | 34.3995 | 商业服务业 | ≤35% | 容积率≤3.0 | 24 | ≥20% | 40 | 330 | 2300 |
2020F6 | 意杨大道北侧、桃源路东侧 | 现状 | 9.258 | 商业服务业 | / | 容积率≤4.0 | 80 | ≥20% | 40 | 330 | 700 |
二、竞买人资格。本次挂牌地块竞买申请人(或控股股东)须具备国内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暂定资质);竞买人资质认定由泗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待成交后出具书面审核证明至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若竞得人不具备公告要求的竞买资质,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竞得资格。
竞买人在网上购买申请时须就项目开发主体公司名称、成立时间等作出说明。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定出让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使用IE浏览器登录宿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可于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9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泗阳县北京路市民中心双子楼东楼51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应持有效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办理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二号楼9楼,已办理数字证书的,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申请。
网上交易实行竞买资格先审制度,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后,将竞买资格材料提交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泗阳县北京路市民中心双子楼东楼512室)进行审核,资格材料内容包括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竞买申请书、拟开发主体申明;如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竞买资格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提供对应竞买资格条件材料),审核通过并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网上交易活动。
网上竞买申请及网上竞买资格审查起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9:00起至2020年10月27日17:00止。
通过竞买资格审核的竞买申请人,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为诚信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缴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9:00起至2020年10月27日17:00止。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均为:2020年10月20日9:00起至2020年10月29日10:0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在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及竞得后项目开发主体情况,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系统中选择出让人确定的银行)。
(三)报价、竞价规则,竞得人的确定等其他内容详见出让须知。
(四)该期出让须知和出让文件等材料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成交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签订后可转为受让宗地的定金,超出定金数额部分,转为土地出让金,不成交者于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竞得资格及单方违规,竞得人缴纳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2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余额。受让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余额的,须按欠缴款项每日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六)本次挂牌地块增价幅度均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亩(¥10000元/亩)或其整倍数。
(七)该期地块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同时在江苏土地市场网、泗阳县人民政府网、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宿迁日报发布。
(八)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按规划条件执行。其中:
2020F2地块须建设产权调换房安置住房260套,面积不少于31047㎡;商业安置房源19套,面积不少于6740㎡。
2020F5地块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不得拆除现有建筑物及附着物重新开发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地块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向城南新城管委会支付1217万元用于收购建筑物及附着物,并持城南新城管委会出具的结算证明到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2020F6地块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不得拆除现有建筑物及附着物重新开发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地块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向城南新城管委会支付6566万元用于收购建筑物及附着物,并持城南新城管委会出具的结算证明到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泗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咨询电话:0527-88500018
联系人:张 玉 陈前亮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5-96010 0527-84396015
开户单位:泗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