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月23日盐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中旬在盐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盐城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盐城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盐城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盐城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8.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