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幅瘦身
7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最新编制的《盐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截止2017年6月)》,收费项目缩减至55项,年累计减少65.8%、106项,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
新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省最新政策规定,并将上半年相关具体要求都并入了其中。即从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涉企的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从6月10日起,取消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停征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资源类、补偿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降低3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行为,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从7月1日起,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一律以目录为准,按照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7月1日以后国家、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