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药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省农委具体要求,结合新《农药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实际,我市于8月份,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30家农药生产企业、129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开展了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一定规模农户、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药使用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取得显著成效。
此次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市县联动、全面排检。一是对农药生产企业采取市、县(市、区)联合检查“家家到”方式。逐一宣讲新《农药管理条例》,检查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情况,填写《农药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下达检查指导意见书12份、提出限期整改意见18条,抽取生产样品12个。二是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市实行市抽查、县排查全覆盖。宣讲新《农药管理条例》,抽检样品17份、下达整改意见书26份。突出检查安全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等相关情况,填写《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市基本情况表》。三是对家庭农场、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检查。市本级抽取了70个农产品样品,查处使用违禁农药案件3起。
通过大检查,强化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生产企业、限用农药经营点建立了台账,夯实了监管基础。下一步,为巩固检查成果,我市9、10月份还将继续开展以限用农药规范经营为重点的集中整治活动,形成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为确保农资市场的稳定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农药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应有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