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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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市总工会及时发布支持小微企业新政策,在继续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不超过3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暂缓征收工会经费基础上,对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属期)上解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所返经费可用来为本企业职工会员添置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慰问复工复产一线职工或者生活较为困难的职工等支出,保证基层工会服务职工能力和水平不受疫情影响,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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