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关于同意泰州市姜堰区沃德职业培训学校校申报办学资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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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令第39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7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和泰州专家组现场验收,泰州市姜堰区沃德职业培训学校符合申报办学资格的行政许可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8236306)。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9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住址 | 培训工种 | 许可证号 |
1 | 泰州市姜堰区沃德职业培训学校 | 孙小颖 |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545号三水新都会B-03-07号 | 茶艺师、保育师、育婴员、家政服务员,办学层次为初级、中级 | 人社民321****22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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