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家部门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接受市人大测评
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成效如何,还有哪些需要改进提升?这不仅是全市人民关注的焦点,也是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评议的重点。
8月11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评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中先、张金堂、王晓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亦波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文荣列席。
会议听取了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24家相关部门(单位)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小组评议意见,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报告,测评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宣布相关部门(单位)综合评议结果。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策应市委决策部署,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评议作为一项重点议题,旨在借助工作评议的方式,评出动力和压力,议出思路和举措,合力推动全市上下打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厚植发展优势的重要抓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全市营商环境日趋优化。市政府将2020年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召开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成立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制定了《聚焦企业关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从精简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善社会服务、推进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等6个方面系统推进改革进一步深化;梳理了110项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落实到31个责任部门,并纳入市级机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突出工作重点,创新体制机制,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高。围绕在用时、材料、流程三个方面做减法、提质效的目标,按照办好“一件事”的标准,实施“证照分离”,建立代办员制度,设立绿色通道。特别是通过一窗受理、一次告知、同步评估、并联审批、容缺审查、会商会办、全程代办、限时办结等八个措施,实现了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腿、减成本,构建出“最多跑一次,争取不见面”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同时,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审批服务“一门办”、同类事项“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站办”,打造“泰省心”服务品牌。落实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开展政银企对接,执行普惠贷款政策,着力减轻企业负担、纾解企业资金难题,市场主体信心更加提振。今年1—5月份,全市企业因增值税税率下调和中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累计减免企业税收2亿元。企保费率下调,减半征收和免征单位缴纳的养老、工伤、失业三项保险费2.74亿元,基本医疗保险0.72亿元,办理2月份已缴退费0.74亿元。截至5月底,全市各类贷款余额达1046亿元,比年初增加75.44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03.86亿元,比年初增加25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下调0.35%,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2亿元。
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给予了较高评价。
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孙云要求,思想认识要再强化,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担当,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督促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度,形成人人都是泰兴形象、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改革攻坚要再发力,始终坚持用户思维、注重客户体验,从企业角度弄清需求和期盼,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高企业的感受度、体验度和满意度,打造高效的政务环境,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要再加强,要重视建强队伍,要着力推动能力提升、服务提质,要坚持创新思路。整改落实要再细化,被评议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梳理归类,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责任人,实行销号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并按活动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要建立长效机制,要注重结果运用,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监督支持有关部门、单位更好改进自身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
刘文荣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