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储2017-挂—19号地块出让公告
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靖储2017—挂—19号;
地块位置:苏源热电路北侧,中圩东路南侧、人民南路西侧、姜八路东侧;
规划用地面积:119772平方米,其中规划道路1808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1179***平方米;
土地规划用途:商业、商务、住宅用地(商业商务与住宅分离,商业、商务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面积的41%,其中包含养老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商业商务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0平方米,商业商务应集中成块布置,不得沿路连续条状设置);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商务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1.8;
建筑密度:不大于34%;
绿地率:住宅用地不小于30%,商业商务用地不小于15%;
具体规划要求见靖江市规划局批准的《靖江市人民政府姜八路东侧地块(天伦地块-2)规划控制图则》。
土地出让状况:拆成净地,内外部条件(场地、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
竞买人(含其集团母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曾有项目获得过《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
竞买人(含其集团母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须有在国内成功运营管理养老项目的经验,有自持运营中的养老项目,单个项目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对在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存在诚信风险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本次挂牌活动。凡欠缴靖江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手续的办理
有意竞买者应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7月15日止(工作日内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在工作日内持运营中的养老项目协议书及产权资料(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等相关文件,交靖江经济开发区城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建局审核并出具意见。竞买人凭靖江经济开发区城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建局共同出具的审核意见办理地块竞买报名手续。
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止(工作日内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在工作日内,竞买者持上述审核意见、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靖江市阳光大道12号809室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市场科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核合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6000万元(不计息)及不低于270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挂牌相关事项
1、挂牌期限自2017年7月21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7年7月30日下午17时止(工作日内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竞买人在该期限内报价。挂牌期限截止前1小时出让人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如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报价地点:靖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场科。
2、该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7155万元,具体报价方式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规则和须知。
3、本地块须投资外资,受让人针对该地块投资外资实际到账不低于1000万美元,其中成交确认前外资实际到账不低于500万美元,全部外资实际到账须在竞买成交后3个月内完成(以商务局出具证明为准),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实际到账,土地出让合同予以解除,已交土地出让金定金予以没收;
4、地块范围内的规划城市道路(苏源热电路至中圩东路)由受让人按照城市交通性干道标准出资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5、挂牌期限截止日的挂牌、报价地点见出让须知。
6、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具体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五、本次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靖江日报》和江苏土地市场网刊登变更公告或以书面方式通知竞买人。
六、出让人及其联系方式
出让人: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23-84813553
联系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2号809室
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