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荣膺江苏省诗词之乡称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7月19日下午,泰兴市举行“江苏省诗词之乡”授牌仪式,江苏省原副省长、省诗词协会会长凌启鸿,泰兴市副市长邵骅参加。
活动中,省诗词协会授予泰兴市“江苏省诗词之乡”称号,授予该市老叶小学、泰兴师范附属小学、济川街道越街社区居委会、江苏省黑松林粘合剂厂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兴国家古银杏公园等10家单位“江苏省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泰兴市自2017年10月启动“江苏省诗词之乡”创建工作以来,坚持把诗教作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把诗词之乡创建工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诗词“六进”,在全社会形成了赏诗、写诗、爱诗的浓厚氛围,凝聚了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强大力量。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3 11:38: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