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绍敏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
蓝绍敏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昨天,市委书记蓝绍敏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通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规则等相关文件和实施意见,并就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等提出要求。
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将全面放宽落户限制,做到户口迁移不受居住年限、投资金额、居住面积、学历职称四个方面条件限制,在人才引进、投资经商、购房、务工、干部调动、军人安置、随军家属、亲属投靠八个方面实行准入宽松条件。
会议要求,把户籍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降低落户门槛;依法办事,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不留后遗症;整体联动,把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到“四化并进”、农村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来推进、来落实,真正让城乡居民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享受到城市化和城镇化进步带来的实惠。
会议听取了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情况汇报,原则通过市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暂行办法》,关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的《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
会议指出,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时间紧迫,要认真学习领会好文件,市四套班子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各级党组织要抓紧组织学习,组织部门要做熟悉政策、运用政策的“行家里手”;要严格执行好文件,对照换届政策,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分解职责任务,确保不折不扣、精准落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委严肃换届风气联系点,进一步宣传并严格执行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
会议强调,两个《暂行办法》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具体举措。开展综合分析研判,是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有利于全面了解班子运转质态、掌握干部情况,为干部选用、管理提供重要依据。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既让优秀的干部“能上”,又积极畅通“下”的渠道,有利于发挥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的“双重效应”,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把两个《暂行办法》应用于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融合到班子建设和日常管理,切实抓好与相关文件的衔接配套,提高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会议通报了省委组织部反馈的2015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情况。从省委组织部反馈的结果看,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两个满意度”明显好于上年,而且在全省地级市中处于前列。会议指出,形成好的用人导向,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依然任重道远,需要各层各级共同努力。要结合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把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两个《暂行办法》和“五种激励”手段有机地运用好,做到既要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干出一番事业,也要抓出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泰州市委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规则》。会议指出,《规则》既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要求的具体措施,也是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进行的一次有益尝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真正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注重日常、较真叫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认真组织学习《规则》,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细化《规则》,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对党员管理与监督的全过程。要做好《规则》出台后的相关后续工作,加大宣传和解读的力度。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