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医疗器械和运动防护器械生产项目 | 南京斯瑞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以东、竹山路以北、福斯蒂娜以西 | 南京银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现拟在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以东、竹山路以北、福斯蒂娜以西空地内建设医疗器械和运动防护器械生产项目。此次扩建项目所在的空地地块与原厂区不相连,为独立新厂区,单独使用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该项目占地面积约33亩,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新增5条自粘性绷带、粘性胶带生产加工线,购置烘道涂布机、热熔胶涂布机、分切机、锯齿分切机、复卷机等设备约70台套。本项目产品为自粘性绷带、运动胶带、线束胶带等产品。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0万卷 | (1)废气:项目在涂胶、干燥以及复合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在涂胶、干燥以及复合用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由UV光氧+活性炭处理后由1#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扩建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新增生活污水3000t/a与原有生活污水3960t/a,经化粪池处理后一起接管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官溪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产生设施主要为烘道涂布机、热熔胶涂布机、分切机、锯齿分切机、复卷机、热收缩机等,据类比调查单台设备噪声源强在75 80dB(A)。的噪声,其声压级约为80dB(A),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为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相关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五个工作日)。
传真:57338722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211300
电子邮件:372589939@qq.com 联系人:金 杰 联系电话:573387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