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地公告—宁(溧水)拟征公告〔2020〕7号(东屏)
东屏街道徐溪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屏溪二期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关于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溧审批投许[2019]130号),本地块拟用于屏溪二期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东至后双泥塘村东、西至溧白路、南至永阳东山小赵家、北至屏溪嘉苑。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8日,由东屏街道、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