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及时拨付物价补贴和困难群众消费券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日前,区财政将38.99万元困难群众消费券拨付到位,加上之前拨付的1-3月的物价补贴353.33万元,已累计拨付392.32万元,主要用于缓解疫情期间由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今年1-3月,南京市CPI涨幅分别为5.3%、4.7%和3.8%,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的通知》(溧发改价发[2011]215号)的要求,我区即时启动联动机制,对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1-2月补贴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8(112.5元/人),3月补贴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6(150元/人),对低保边缘家庭1-3月每户补贴标准分别为50元、52.5元、70元;困难群众消费券对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按每人100元发放,低保边缘家庭按每户100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