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JNZX1205092号提案的答复
施永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江宁区居民小区雨污分流建设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抓好雨污分流规划涉及方案审查关
针对已建成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区规划资源局将主动对接各实施主体,对设计方案进行规划审查,严格落实《南京市雨污分流工程技术导则》技术要求,在设计阶段进行系统把关。针对新建住宅雨污分流项目,区规划资源局将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排水要求,对新建项目方案要求必须完善雨水污水两套系统,后期规划核实阶段严格把关竣工测绘成果,确保雨污分流系统实施到位,杜绝小区雨污管网与市政管网接不上、流不畅的情况出现。
二、把好雨污分流工程建设质量关和验收关
根据2021年3月17日区领导专题办公会纪要,2021年1月1日之后由区水务局承担雨污分流建设监管工作,目前,区水务局正在向各相关单位征求《关于优化南京市江宁区政府投资水务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的通知》,后期将进一步理顺优化雨污分流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对新建项目雨污管网项目验收纳入联合验收范畴,确保新建项目质量过关。
此外,委员提出的关于管材质量、南阳台下水管、雨污水错接、管道标高不合理等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监管,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范施工,加大对管材和回填材料检测工作,完善闭水试验等必要的检测步骤,强化项目验收环节,建立雨污分流档案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区雨污分流建设工程保质保量。
三、加强雨污分流后期日常管养等工作
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雨污分流后期管养工作尤为重要,目前全区雨污分流后期管养工作已全面开展,由区水务局主导的开发区雨污管网管养工作(含小区)已经年初招投标完成,东山、秣陵等街道也正积极推进雨污管网统一管养工作。
对于正在实施的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区房产局将积极主动进行对接,引导物业做好宣传、协调和矛盾化解工作,主动提供小区雨污水排放存在问题等情况信息。同时,区房产局也将敦促物业加强房屋装修期间排水设施改动的监督管理,避免出现新的雨污混接问题。另外,区房产局在开展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前都与水务、建设等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将雨污分流建设与老旧小区整治进行捆绑,一并开展。区房产局在开展老旧小区整治中,对于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已完工,但南阳台污水排放立管未实施的项目,将会同项目所在街道与有关建设部门沟通,督促雨污分流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配合工作。
四、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南京市江宁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已于2019年7月通过区政府批复实施。为指导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区政府2019年发布了《南京市江宁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实施细则》,我局负责牵头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我局审图办于2019年4月已开始根据《南京市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文件审查要点(试行)》要求对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进行审查工作,确保我区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得以落实。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对用地面积≥20000㎡的新建小区配套建设雨水回收利用系统且每1万㎡建设不小于100m³的雨水调蓄设施,让雨水资源得以合理充分的利用。新建小区的建设中还将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其他海绵设施与雨水回收系统、排放系统相结合,在提升小区环境、品质的同时,也能显著增强小区居民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