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淳化街道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街道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江宁区淳化街道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抓好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深入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实现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突出标本兼治,着力攻坚治污,坚持法治严管,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全力抓好治污减排,不断强化生态保护,切实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提升监管水平,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宁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2019年,区域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天数比例达到72%,PM10、PM2.5年均浓度完成上级考核目标,降尘量月均值下降至4.0吨以下。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78%,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以下。全街道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进一步降低。单位GDP能耗下降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单位GDP化学需氧量削减2.90%、氨氮削减2.97%、二氧化硫削减4%、氮氧化物削减4%、总氮削减2.53%、总磷削减2.78%。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至0.3平方公里/亿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4立方米以下。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大于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15%以上。公共节能、节水比例增加,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增至94%,绿色出行率达73%。
污染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完成青龙横河水质提升工程,全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加快推进青龙污水厂建设。
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主要农产品中绿色、有机食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4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农业综合机械水平达91%,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7%。林木覆盖率达到31%以上,城镇绿化覆盖率达47.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7平方米以上。生态恢复治理率增加到70%,生态用地比例增加到50%。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环境保护责任底线和红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狠抓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生态考核进一步严格。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严格的“终身追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源使用有偿、生态区域补偿、环境绩效考评等制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21%,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比例100%,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增至94%。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1、严守“生态红线”,强化生态红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分类分级管控措施,制定年度《生态红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生态红线区域环境问题整治和年度考核。(责任单位:环保所、相关村(社区))
2、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推进重要交通干线沿线生态修复工程,开展青龙山沿线复绿扫尾工作。完成青龙山—紫金山重要生态廊道建设,绿化造林400亩。(责任单位:国土所、农服中心、相关村(社区))
(二)加快产业绿色转型
3、加快街道工业集中区企业污染整治。(责任单位:环保所、企服中心、相关村(社区))
4、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电力、冶金、水泥、化工、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工艺,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实施分类处置,依法关停取缔、停产整治或升级改造,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南京金东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开展整改销号。(责任单位:企服中心、环保所、相关村(社区))
5、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发展高效农业400亩、设施农业350亩,重点建设农业基础设施配套、连栋大棚、“8332”钢架大棚、6米钢架大棚等与高效设施农业相关的项目。发展生态农业,促进设施农业提档升级,新增示范家庭农场3家,新增农业龙头企业4家,全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落实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质量认证等惠农奖补政策,推进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基地建设,新增绿色、有机产品、农产品基地建设分别达2个、2个、1个,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基地面积达到35%。(责任单位:农服中心、相关村(社区))
6、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强农膜回收利用;严格畜禽禁养区管理,防止关闭的畜禽养殖场复养回潮;保留下来的规模养殖场粪便综合处理率97%,非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治理达98%,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率达98%。(责任单位:农服中心、相关村(社区))
(三)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7、更大力度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燃煤消耗总量控制在18.5万吨以内。(责任单位:企服中心、相关村(社区))
8、发展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工业锅炉清洁能源供给。(责任单位:建设所、企服中心)
9、严守城市开发边界,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土地开发强度,确保完成10.14万亩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责任单位:国土所、相关村(社区))
(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0、实施减排工程。完成索墅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责任单位:环保所、相关村(社区))
11、实施蓝天工程。严格落实禁燃区要求,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III类(严格)”类别燃料。实施锅炉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全力削减VOCs,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汽车、建材、印刷、喷涂、铸造、家具制造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应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提高油烟和VOCs协同净化效率,开展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试点。强化移动源尾气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清洁柴油车行动、清洁油品行动、清洁运输行动、清洁柴油机行动四大攻坚行动,开展柴油货车、城镇非道路移动机械废气污染防治,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和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五达标,一公示”的控尘措施,实现建设工地“七个”100%,绿色施工率达90%以上,文明工地达标率90%以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杆禁烧“零火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责任单位:环保所、农服中心、交管所、市场监管局淳化分局、相关村(社区))
12、实施清水工程。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断面长制”,实施主要入江河流综合整治,开展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建设,通过清淤疏浚、饮水蓄水、生态修复等工程,改善水库水质。完成青龙横河水质提升工程,全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提升3个重点断面水质,制定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落实减排措施,保证水质稳定达标,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继续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新建污水主次管网1.1里。开展雨污分流建成片区“回头看”和清疏修缮,基本完成全街道片区雨污分流攻坚任务,实现片区雨污分流和控源截污全覆盖。(责任单位:水务站、建设所、环保所、相关村(社区))
13、实施清废工程。开展固废排查整治行动,解决历史遗留的固废环境隐患,严厉打击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危险废物区域集中收集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危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强化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85%以上、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责任单位:环保所、合疗办、派出所、国土所、城管办、水务站、交管所、相关村(社区))
14、实施净土工程。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和退役工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启动工业退役重点地块土壤污染初步采样调查工作。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落实土壤污染各项管控措施。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农业废弃物回收试点等项目。继续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和动态管理,落实建设用地土壤调查评估制度和退役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农服中心、环保所、国土所、建设所、企服中心、相关村(社区))
(五)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5、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金桥路、桂园南路、同心街、北街桥巷、鑫源街、绿色新街等6条背街小巷治理,累计治理完成现有存量违建总量的95%,改建农村公厕16座,进一步整治脏乱差问题,规范车辆停放,提升城市容貌,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存量违法建设逐步拆除,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责任单位:城管办、相关村(社区))
16、严格管控渣土运输,落实渣土处置作业招标投标制度,完成环保智能渣土车更新换代。开展渣土运输综合整治,加强工地源头管控,严格审批并加大对建设、施工、运输等单位违规处置渣土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渣土处置环境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城管办、派出所、相关村(社区))
17、扎实推进环卫保洁工作,推进规范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实现区级垃圾分类贮存分拣中心提档升级,加强厨余垃圾收集与处理,做到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区、集镇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全部机械化。(责任单位:城管办、相关村(社区))
18、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推进“智能回收箱”建设,主要品种回收率达80%,加强回收运营企业培训,开展废品回收站专项整治,75%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责任单位:城管办、相关村(社区))
(六)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19、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全面托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任单位:环保所、相关村(社区))
20、继续推进西部片区美丽乡村示范区提档升级,加快构建中部水乡田园型示范区建设。建设4个培育打造类村,建设7个完善提升类村,创建成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责任单位:田园办、相关村(社区))
21、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以“两处理、两优化、两清洁、两完善”的为主要内容,建设30个规划一般村。全面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力争率先建成全省首批样板,完善特色田园乡村路网,完成中部片区生态环线、林荫大道和相关农村公路的绿化美化工作)。(责任单位:建设所、田园办、相关村(社区))
22、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成3个生态文明示范村。(责任单位:环保所、相关村(社区))
(七)推广绿色低碳生活
23、加大对企业、市政景观公共设施的高效节电系统改造,节能器具普及率达到94%,推广节水马桶和节水水龙头等器具的使用,节水器具普及率达94%。(责任单位:企服中心、水务站、相关村(社区))
(八)弘扬生态道德文化
24、把绿色发展、生态文明知识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大力开展绿色、生态和环保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加强宣传教育,发挥青年、巾帼志愿者作用,常态化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和绿色环保最美家庭活动,在全社会倡导节能、节水、节点等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传播普及节能低碳知识,提升全民生态文明知识。(责任单位:宣传办、组织办、环保所、文教办、妇联、团工委、相关村(社区))
25、结合世界环境日、地球日、世界水日、无车日、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活动和生态志愿服务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开设生态文明专栏专题,发布环境质量信息,投放环境公益广告,报道生态文明建设做法成效。(责任单位:宣传办、组织办、环保所、文教办、妇联、团工委、相关村(社区))
(九)推进生态制度建设
26、按照《江宁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和考核办法》要求,加强辖区内各类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制订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计划,加强生态红线区域内违规项目、设施,或不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的项目、设施的清理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环保所、企服中心、相关村(社区))
27、建立绿色GDP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权,深化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把生态环境高质量纳入全街道年度综合考核中基础目标、重点专项、刚性约束考核。贯彻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落实整改销号。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落实“三线一单”要求,明确地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责任单位:环保所、组织办、司法所、国土所、派出所、农服中心、相关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