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东山街道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社区(园区)、机关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办事处研究同意对东山街道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陈炳晖
副组长:陶君贤 郭开明 江良圣 丁 玲 张远斌 王纪荣
郭家军 张业海
成 员:李晓青 王春阳 陈小文 苏佳平 姚美俊 厉银春
成 平 孙正旭 周玉标 汪圣凤 李昌华 吴正武
濮其华 汤纯顺 张顺国 项骆喜 范 瑜 王耀武
各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劳保所,江良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晓青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单位职责分工:
1.劳保所:总体协调企业工资清欠工作;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权;联合相关部门查处企业在劳动用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拖欠工资等侵害职工权益的不法行为,要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严格依法从快处理。
2.企服中心:负责对街道投资在建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项目单位做好清欠工作,对恶意不清偿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协调区发改局,不予批准新项目开工。
3.建设所:具体承办建筑市政领域因工程款拖欠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清理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劳保所全面规范建筑市政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牵头落实本领域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帐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
4.三产办:会同劳保所等部门组织开展餐饮服务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具体承办餐饮服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
5.综治办:负责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6.派出所:对因克扣、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其他突发性案件,及时快速出警,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对劳保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的接收立案和侦破等工作;对无理恶意讨要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打击,维护社会秩序。
7.司法所:负责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配合劳保所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并由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
8.财政所: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9.东山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依法加强企业监管、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对严重欠薪失信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进行公示。
10.东山总工会:负责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工会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指导企业工会组织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完善工会系统的欠薪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拖欠工资问题的查处和争议调解工作。
11.研发园:负责园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协调工作。
12.上元公司:负责下属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协调工作。
13.各社区:负责各自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协调工作。
14.督查办:负责对清欠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元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