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9号建议的答复
于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推动鼓楼区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区人大代表反映建筑企业诉求,心系鼓楼区建设,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关于推进企业合作经营的建议。南京市政府宁政发〔2019〕75号文:支持民营建筑企业独立或组成“联合体”进入城镇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燃气、公共交通等领域开展“建营一体化”业务。贵企业作为鼓楼区的头部企业,一直以来对我区的建设和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对此,我们深表感谢。作为主城区,城镇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业务都是由市级组织实施,对于贵企业希望按照政策要求,参与到相关领域开展“建营一体化”业务,我们将企业的诉求积极向市相关部门反馈,争取市里给予相关政策倾斜和扶持。
关于建立渠道对接鼓楼区内各开发建设平台企业的建议。我们将市政府宁政发〔2019〕75号等相关文件及时转发给区各建设平台,促进区建设平台在项目招标中,能够选择资金和市场优势都比较明显的企业参与项目招投标,为鼓楼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建议区出台企业资质升级和荣誉获得、质量安全等方面奖励扶持政策。为了落实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奖励措施,市建委、市财政局宁建建监字〔2020〕410号文“关于明确促进南京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奖励措施的通知”中,已明确相关奖励措施,如贵企业有符合文件中的相关奖励事项,我们将积极与市相关部门、贵企业进行对接,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为企业能够获得相应表彰和奖励做好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