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司法局抓实四环节妥解群众急难愁盼
栖霞区司法局抓实“四环节”妥解群众“急难愁盼”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聚焦群众法治需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强化法律服务窗口建设,不漏群众一件法律诉求等务实举措,妥善化解群众“急难愁盼”。
一是“窗口”文明规范,诉求不漏一件。区、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坚持每个工作日早上8:30至下午18:00的9个半小时,窗口文明规范,人员在岗在位,值班备勤到位,提升法治服务质效,要求2名法援值班律师做到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和蔼、热情友好、耐心周到;符合援助条件的群众,绝不遗漏一人,诉求不漏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群众,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情绪稳定工作,告知其解决渠道,钝化矛盾,减少冲突,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标准”持续放宽,程序简化便民。将经济困难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倍放宽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南京市最低工资;为降低受援群众的诉讼成本,减少受援群众往返次数,简化受理程序,加快审批速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便民利民程度;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材料齐全的案件,当场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对于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非关键性申报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先行受理并安排法援律师及时跟进法律服务,让受援群众“最多跑一次”。
三是“通道”畅通无阻,突出服务重点。针对低保户、五保户、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特困人群案件及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无需受援群众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凭相关证件或证明即可申请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实行电话预约、***服务,凡是符合援助条件的,通过“先***、后登记、重服务”的程序,为受援群众提供“个性化”“一对一”的定制服务。
四是“质量”稳步提升,彰显优质高效。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实际情况,注重办案质量,彰显优质高效,不断增强受援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强法援办案队伍建设,加大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通过自查、互查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活动,重点落实专人负责、全程***监督、联系人回访、重点案件旁听等案件质量监管制度,从严把关案件指派到办结归档各环节;定期联系办案法援律师、受援群众、案件承办法官、仲裁员等,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影响办案进度和质量的问题;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对受援群众进行100%的电话回访,对家庭困难的受援群众开展登门走访和慰问。(供稿单位:栖霞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