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鼓楼区财政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按《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处理。在具体数据处理时务必保持表间、表内的逻辑一致性。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南京市鼓楼区财政局是区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工作部门。具体包括:拟定和执行全区财税方针政策;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财政政策;执行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法规;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承担财会培训;监督检查预算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审核预算单位的财务决算;组织实施区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集中采购等。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收入组织管理,强化财源税源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营改增”税制改革,加强与税务等有关征收部门的密切配合,认真分析经济财政形势。认真组织新税户落地、老税户挖潜、市场纳税情况摸排、异地经营纳税户清理,梳理楼宇企业情况,做好稳存量、引增量,保证财政收入平稳有序入库。
2、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实现税源可持续增长。抓紧落实全区各项支持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营造良好氛围。密切关注中央和省、市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聚集政策资源,增加财力投入,支持和促进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全区重点发展商务商贸业、软件互联网业、文化旅游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3、推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引导全区上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意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国经费等行政经费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除增人增资和经费调标等刚性增支因素外,项目支出除区委、区政府已批准同意的增支事项外,其他项目不得高于上年年初预算水平。
4、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教育的各项投入,力促优质教育资源全区覆盖;支持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重点关注民生需求,做好就业扶持、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各项任务的资金落实;加大城建城管投入,及时拨付街巷保洁、环境综合整治改造相关资金,营造舒适、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
5、稳步深化财政改革,有序推进财政管理现代化。完善规范透明的预算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无预算、超预算不采购”的规定。继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多措并举,统筹各类资金,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债务风险。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南京市鼓楼区财政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内设机构9个,编制26人,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20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编制45人,在职人员38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数0,实有数0.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按照部门预算安排意见,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及下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三)按照部门预算安排意见,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省、市规定的规范津补贴发放的标准测算编制;退休和其他人员按照编报预算时的实际人数核定;公用经费定额部分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单项核定部分按规定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考虑上一年度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支出预算变化因素,个别新增或新减的支出预算项目外,按连续性原则,以上一年度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第二部分 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944.61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1406.19 万元,增长 91.4 %。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对全区各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审计专项和财政系统升级改造的软件、硬件采购。
(一)收入预算总计 2944.61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348.71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348.7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810.29 万元,增长 52.67 %。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对全区各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审计专项和财政系统升级改造的软件、硬件采购。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4.上年结余资金预算数为 595.9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95.90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安排财政系统升级改造的软件、硬件采购等项目跨年度执行。
(二)支出预算总计 2944.61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439.82 万元,主要用于从事财政工作的基本支出和专项财政业务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070.12 万元,增长 78.13 %。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对全区各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审计专项和财政系统升级改造的软件、硬件采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2.30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220.22 万元,增长 997.37 %。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退休费发放。
3. 住房保障支出 262.49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房改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15.85 万元,增长 79 %。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和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7***.7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26.29 万元,增长 14.70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和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975.9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5.90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对全区各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审计专项、财政系统升级改造的软件、硬件采购和小微企业记账服务费。
其他支出预算数为 204 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944.61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348.71 万元,占 79.76 %;
政府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余资金 595.90 万元,占 20.24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944.61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7***.71 万元,占 59.93 %;
项目支出 975.9 万元,占 33.14 %,主要项目如下:
1、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专项经费40万元;
2、财政信息建设专项经费244万元;
3、财政业务培训专项经费20万元;
4、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20万元;
5、会计人才培养及会计资格考试专项经费30万元;
6、税源业务经费10万元;
7、小微企业代理记账服务经费100万元;
8、资产清查审计经费320万元。
9、电脑打印机采购 8.9万
10、交换机及安全设备 93万
11、软件运行与维护 90万
其他支出 204 万元,占 6.93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348.71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810.29 万元,增长 52.67 %。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对全区各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审计专项、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和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348.7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79.76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0.29 万元,增长 52.67 %。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对全区各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审计专项、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和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612.4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95.2 万元,减少 24.17 %。主要原因是编制机构调整内设机构减少和人员减少。信息化建设(项)支出 6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0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财政软件系统升级。事业运行(项)支出 851.4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89.42 万元,增长 51.49 %。主要原因是提高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 32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20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对全区各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审计专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项)支出 55.0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3 万元,增长 149.46 %。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退休费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 142.1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2.17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 45.0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5.05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262.4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15.85 万元,增长 79 %。主要原因是提高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项)支出 72.1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4.38 万元,增长306.37 %。主要原因是提高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项)支出 84.6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7.16 万元,增长78.18 %。主要原因是提高在职人员购房补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7***.71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532.1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32.6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348.7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810.29 万元,增长52.67 %。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对全区各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审计专项、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和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348.71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532.1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32.6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32.61 万元,比2016年增加 23.31 万元,增长 11.14 %。主要原因是:增加维修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1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6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
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1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会议开支。
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2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培训次数和规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其他支出(不可预见支出):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