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民政局2019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根据《关于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梳理行政执法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1.职权主体数量:1;
2.授权主体数量:0;
3.委托主体数量:0;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1.在岗在编人员数量:16;
2.参加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数量:10;
3.调离执法岗位人员数量:2;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1.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数量:1;
2.具有职业法律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数量:0;
3.法制审核人员日常培训情况:2次;
4.2019年度法制审核案件数量:0;
5.法制审核纠正案件数量:0;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已完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
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我局无涉企检查事项。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我局无涉企检查事项。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1.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本执法领域专业培训情况:开展2次民政领域培训。
2.各地区、各部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情况:报名1人,通过1人。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1.细化裁量权基准数量:0;
2.2019年动态调整情况:无;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1.行政执法决定总数(种类、数据)
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数据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1.2019年总体备案数量:0;
2.涉企重大处罚数量:0;
3.提出备案建议数量:0。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1.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无。
2.固定场所记录设备配备情况:无。
3.将音像设备采购纳入预算情况:无。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及时修订、完善《大东区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大东区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
二是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确定行政职权,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经司法局依法确认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三是调整了权责清单,明确了拟取消和增加的行政权力,对部分职权要素进行了修改,报区编办审核后已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
四是认真修订了《大东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五是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六是在“沈阳政务服务网”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件的办理流程、时限及要求,并在网上设置了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