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开展第一期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
为全面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2016年5月23日,区安监局在黄河街道商务中心礼堂,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一期皇姑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安监局全体人员、各功能区主管领导及安监中队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特别邀请了市安监局专家付羽,从四个方面讲解了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内容。
一是对新《安全生产法》逐条研读,全面了解修订后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二是将原《安全生产法》和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对照,认真领会新修订后安全生产法的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三是结合全区安监工作实际,尤其是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对新安全生产法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重点条款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四是结合去年天津港事故的案例,阐述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和运用,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
会上,副区级领导董显声做了***,特别强调了安全培训的重要意义,要求以这次学习培训为起点,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总结经验,把学习的成果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要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最后安监局局长杨志刚强调:新《安全生产法》是一部要求严、内容全、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法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为皇姑发展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审核人:刘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