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正式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为做好大东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大东区政府已印发沈大东政发[2020]4号文件即《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大东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的印发标志着大东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正式启动。
《通知》对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普查对象、普查内容及时间、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普查经费的保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做好普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统计法律、实施条例和普查条例做好普查工作;
二是要加强部门协作,同统计、公安、民政、房产等与人口普查联系密切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是要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
四是要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推进大数据的应用;
五是要广泛宣传动员,会同宣传部门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知》确定了大东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此外,大东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方案也在进一步的筹划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