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发文审核要件清单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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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一、起草依据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重大政策性文件调研论证等四项工作制度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141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发文审核要件清单的通知》(室秘发[2019]5号)
二、原则
为进一步提高区政府文件制发质量,规范文件制发程序,遵循上述起草依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政府发文审核要件清单》。
三、主要内容
对确需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在前期起草、论证、提高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准备各项审核要件,与相关部门做好各环节的衔接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发文审核所需要件的指导,提前介入,严格把关,确保办理效率和质量。
文件链接: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发文审核要件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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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5:34: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