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整改方案第1791419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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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整改方案》第179(14-1)-9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79(14-1)-9:环境法制意识淡薄。一些地市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对环保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屡屡突破底线上马项目,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环境法治意识得到增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得到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项目问题得到遏制。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不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广大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对全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理。
(三)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产业、技术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所有新建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布局不合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
(四)开展建设项目“回头看”。对存在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
(五)强化问责追究。对违反《沈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究实施细则(试行)》(沈委办发(2017)11号规定,违法违规上项目的,严格责任追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目标,坚持开展苏家屯区科级公务员环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将科级公务员环境法律法规培训作为重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将科级公务员环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所需资金纳入预算上报给区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培训纪律,及时开展质量评估,切实提高培训时效。
(二)是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制定了《沈阳市苏家屯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方案》,在集中清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阶段,共清查建设项目110家,查处违法违规企业16家,均按要求进行整改、处理。
(三)是严把审批关,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划分环评等级,不升档、不降档,对于不符合自身审批权限的项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需要开展技术评估的项目将邀请相关的专家及技术人员进行详细论证,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法律保障。对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政策、城市规划及规划环评的项目坚决拒批,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主体符合功能区划,符合相关技术政策和布局合理性,防止项目牵着规划走。
(四)是定期对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通过多次的自查自纠,我区目前没有发现违法违规项目,今后我区将继续加大力度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违法违规项目,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将坚决予以取缔。
(五)是对违反《沈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沈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违法违规上项目的,严肃追究责任。2017年环保问责38人,通报7个单位;2018年环保问责2人;2019年环保问责3人。
通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相关培训,各级领导干部环境法制意识得到明显提高,严把审批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得到清理整顿,违法违规上项目问题得到遏制,达到整改目标,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或区、县(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沈阳市苏家屯区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856806,024-62175118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沈阳市苏家屯区芙蓉北街1号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