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455号提案的答复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五届
二次会议第0455号提案的答复
王占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为民办教育创造宽松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市场蓬勃发展,民办培训机构已成为学校教育的有效补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我区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扶持与监管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共有139家,教师9***人,培训学生约12000人,培训内容包括了文化、艺术、体育、国学等领域。
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情况
为促进民办教育市场积极发展,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向正规化管理方向培养,我区建立了清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主管教育区领导担任小组组长,教育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担任成员,共同参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的过程中,坚持秉承不额外增加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负担的理念,认真组织会议、开展检查、填报材料等工作。
对于您提案中提到的2018年我区落实会议、检查、填表方面的问题,我区均按要求严格落实。一是在召开会议方面,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要求,我区先后召开了四次会议,认真传达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及省、市文件精神,并布置相关工作。二是检查工作方面,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我区组织开展年度检查1次,并对14所学校、24家培训机构进行安全、纠风等方面抽查4次。三是在填报材料方面,我区仅组织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签订《苏家屯区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各培训机构对其师生人数、收支情况等进行统计填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区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民办教育管理的要求,在优化服务、加强管理、精简会议、规范检查等方面再下功夫,创造更加公平合理的民办教育营商环境,促进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