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利国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3月1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在审议时发言。
潘利国说,外商投资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随着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早期制定的“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全面开放新格局下外商投资的需要。本次大会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领域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律,确立了全面开放新格局下外商投资的基本制度框架,强化了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为我国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潘利国说,外商投资法草案从去年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初审到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只有不到3个月时间,凸显了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展示了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释放出新一轮高水平开放的积极信号。外商投资法草案完善了我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对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具有“定盘星”的作用;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外商服务体系,有利于促进外向型经济可持续发展;强化了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给外商吃上一颗“定心丸”。
潘利国说,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推进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实施的重要职责。外商投资法草案审议通过后,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将把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手段,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沈阳市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营造有利于外商投资的法治环境。同时,加强对外商投资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做好普法宣传,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推动形成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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