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在户籍地村(居)委会办理
金女士想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哪儿办理?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没有年限要求?金女士今年57岁,能不能一次性缴纳保险费用?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以上问题给予解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凡我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当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也就是说,金女士今年57岁,按规定应从当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逐年缴纳至年满60周岁。如果金女士今年办理参保手续,可以一次性补缴从当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至2018年的养老保险费,然后按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