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沈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建设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资问题,建立和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沈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23:00: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