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
海城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办事指南
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
一、项目名称: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行政许可)-变更
二、办理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2001年10月27日发布;2018年12月29日第四次修正) 第四十六条第三款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三、申请条件:1.具有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 2.近两年内取得省级以上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增加新的类目。
四、申请材料:1. 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变更申请表 2. 原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3.近两年内省级以上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五、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六、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七、审批时限:即办
八、结果送达:自取或邮寄(窗口办理直接送达或按申请人要求按预留地址邮寄送达)
九、咨询途径: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海城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局C28窗口 咨询、预约电话:0412-3162960
十、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投诉电话:0412-3163306
十一、办公地址和时间: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海城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局C28窗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中午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
十二、查询方式:现场查询: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海城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局C28窗口 网上查询:鞍山政务服务网 查询电话:0412-3162960
十三、网上办理地址: http://spj.an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