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民政局加强行风建设打造阳光民政
近年来,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大力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了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在2014年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该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软环境和政府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建立抓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做好行风建设工作,该局成立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网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行风建设健康有序进行。年初,该局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抓行风建设的“三个原则”: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原则,规范完善行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分工,把责任落实到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实现行风建设与民政业务的良性互动。
形成抓行风建设的整体合力。在学习培训阶段,努力做到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逐步提高,对行风建设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在民主评议阶段,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整改提高阶段,该局坚持把行风方面的问题作为整改重点,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纠正和防止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高了全系统的行风建设水平。把行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树立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做好政务公开文章,努力建设阳光民政。该局按照“真实全面、及时便民”的原则,针对2014年民主评议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突出公开重点,切实抓好整改,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对民政机关、各镇场街道民政办公室以及各局属单位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做了具体规定。转发了民政部《关于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实施办法》。按照纠风办的要求,把民政工作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政策规定、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进行公开,并积极接受群众的咨询。截至目前,共接受群众咨询邮件18封,均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完毕,受到群众的好评。该局创新公开方式,将直接面向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作为民政部门行风建设的窗口单位,设立社会救济、低保、优抚安置、政权办、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廉租住房保障、便民服务中心8个办事窗口,成立了便民服务大厅,将民政各项惠民政策事项全部进行公开,真正做到了“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