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运管处加快营运车辆新能源推广应用
为了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广新能源在台安县营运车辆的应用,县运管处提出了以营运车辆报废更新推进新能源营运车辆发展的战略思路,并积极与上级管理部门多方协调。经过努力,台安县新兴加油站、誉达加油站、奥德加油站取得营业许可,成为合法进行油气改造的维修企业。
据了解,新兴加油站每天可加液化气(LNG)5-6吨,誉达加油站每天可充天然气(CNG)7000立方米,奥德加油站每天可充天然气(CNG)2000立方米,能够保证出租车和社会自用车辆的天然气充填。目前,还有两家企业正在进行油改气工作,基本设施建设已经完成,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油改气费用与柴油车相比可节约15%左右,综合保养费用可节约10%,尾气排放物可减少85%。推动营运车辆的示范运营,不仅有助于加快道路运输业发展,降低PM2.5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而且对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台安县营运车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