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铁东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
铁东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16〕15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水安全和农民增收,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坚持供给与需求统筹考虑,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从合理制定农业水价、加强需求管理、拓宽资金渠道、推动结构调整、配套田间节水设施和提高农技水平等方面入手,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全面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运用工程配套、价格调整、财政补贴、技术推广等措施统筹推进改革工作。以水价形成机制、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强农业水价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建立补贴机制完善价格机制,促进农业节水。
(二)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区分不同的自然条件、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种植养殖结构、农业经营方式等类型,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水价改革模式。
三、改革目标
用5年左右时间,农业水价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部分达到完全成本水平。全面发展节水改造,大力推广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等节水灌溉技术,推进农业用水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2020年底完成井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十三五”末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四、扎实做好水价改革基础工作
(一)拓宽投入渠道。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革。通过价格主导、产权保障、财政引导,吸引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PPP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二)明晰初始水权。以街道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区域与流域相结合,明晰农业初始水权。农业初始水权与土地承包权相匹配,按照取水许可水量、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把用水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权证期限与土地承包期相一致。
(三)鼓励水权流转。将用水总量作为刚性约束,建立交易灵活、管理精细的水权管理制度。以区域或流域为界,逐步建立水权交易市场。鼓励用户节余水量进入市场交易,或由政府授权的部门予以回收、调剂,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
(四)加强计量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加快完善供水计量体系,提高供水计量的透明度和精准度。
(五)强化供需管理。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大力推广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微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依据《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细化灌溉定额,加强供水计划管理,优化用水调度,保障合理的灌溉用水需求。压减水资源短缺区域高耗水低效益作物面积,选育推广低耗水高效益作物。
(六)完善终端管理。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户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探索实行物业化管理。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建、创新发展,并充分发挥其在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颁发产权证书,将使用权、管理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
五、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
(一)科学合理确定水价。综合考虑供水成本变化、增产增效情况、高效节水发展、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科学合理制定水价。供水价格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在合理确定农业用水定额基础上,鼓励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办法。
(二)推行差别水价。根据我区水资源状况、水管单位运行情况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实际,区分不同作物、水源和灌溉方式实行差别水价。
(三)适时调整水价。在保障投资者合理收益、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水价。井河混灌区要统筹地表水、地下水价格,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地下水水价应高于地表水水价,确保用好地表水、少用地下水。合理利用价格杠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四)加强成本控制。要加大水管体制改革力度,通过合理定编、科学设岗、节能降耗、细化管理等措施,降低供水成本,加强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成本公开制度。
六、建立节水奖励机制
逐步建立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根据节水量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提高用户主动节水的意识和积极性。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铁东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铁东城南新城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周丹东担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区发改局、财政局、大孤山街道办事处、旧堡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相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尽快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涉农街道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区发改局负责协调指导水价机制的建立,有效把握农业水价改革的力度和时机;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以及供水计量体系建设,加强供水管理;积极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开展养殖业节水工作,推进农业节水措施。区财政局加强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供水计量体系建设的投入,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使用效益。各相关涉农街道要按照本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落实,并于每年11月底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监督考核
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纳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年度改革目标任务,每年对各涉农街道进行考核。对拖延扯皮、重视不够、贯彻不力的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转变农民用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做好政策解读,争取社会各界和用水农户对水价综合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保障水价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