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检查评比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铁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检查评比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铁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检查评比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提高我区环境卫生工作整体水平,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以提高我区环境卫生水平为目的,强化检查考核环节,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全面提升我区环境卫生质量,为构建和谐铁东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检查评比内容及标准
(一)居民区检查评比内容及标准
1.居民区(含未验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小区,封闭、半封闭小区)的环境卫生要实行早扫全保,做到路面净、树根净、电柱根净、墙根净、楼前楼后净、垃圾容器周围净、自行车存车场净。
2.居民区楼前楼后、楼门口及街心游园、庭院、花坛、绿地等要经常保持整洁干净,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散养家禽、无粘贴式广告。
3.社区内的一切附属建筑设施(锅炉房、浴池、幼儿园、管修所等),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杂物。
4.街道办事处自管的占道市场和水果摊群要配备环卫设施和清扫保洁人员,经常保持市场内及周围卫生清洁干净。
5.办事处责任区内的非生活垃圾(建筑装修残土、绿化植树砖头等)要在48小时内清走,做到不和生活垃圾混放。
6.建立健全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认真组织搞好自检自查,并做好纪录。
7.按期收缴居民卫生清扫费,并有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只用于卫生清扫员的工资和购买清扫工具,区城建局每年抽检两次。
8.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居民进行讲文明、讲卫生、爱护环境的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二)专业队伍(不含主次干道、桥涵和广场)检查评比内容及标准
1.道路(含下放路)清扫保洁要实行三扫全保,即每日清扫三次全天保洁,做到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子净、污水井口净、树根净、电线杆根净、墙根净、无垃圾污物、无浮土和明显粪迹、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碎纸果皮果核、污水井口无脏物。
2.加强施工工地出入口管理。区环卫处要安排专人管理施工工地出入口环境卫生,禁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要责令施工企业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一旦造成路面污染,要马上进行清理,必要时进行水洗作业,确保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整洁。
3.垃圾袋装化收集管理
(1)垃圾收集点(架、桶、房、箱)周围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垃圾外溢、无污水积存;垃圾袋摆放整齐、无破损、更换及时、不准漏套垃圾袋或套双袋,杜绝小广告现象发生,并按不同季节进行定点消毒,经常清洁。
(2)定时定点垃圾收集管理要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完毕,并在指定的垃圾摆放点存放整齐。垃圾收集后要及时撤点(除指定的收集点外,不准另设收集点),撤点后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污水。收集垃圾的容器和手推车要保证每天洗刷干净,定期消毒。
4.垃圾清运及时率达到100%。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不丢箱(点)、不漏收、车走地净;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运输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装卸垃圾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结冰期除外),并定期消毒。
5.垃圾容器(箱、桶、房、果皮箱等)做到按时冲洗(每周二次)、消杀(夏季每月二次),及时清掏、无异味;摆放整齐,周围干净。
6.加强环卫设施管理、设备的管护、维修,提高设施设备使用率,保证设施、设备完好。
7.搞好商业繁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全天保洁、无垃圾堆、无粪便、无卫生死角、卫生设施完好、及时清扫保洁。
8.市场、林带、广场绿地环境卫生做到无杂物、无垃圾、无粪便、无卫生死角、无砖瓦石块,及时清扫保洁。
三、检查评比办法
1.检查时间
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6:30,以街道办事处、环卫处为单位按等量楼栋、道路、设施进行抽签检查(每个社区不少于10栋楼)。
2.检查办法
明检和暗检相结合。
(1)明检:由检查评比办公室每天对全区受检街道办事处、环卫处按等量抽检。
(2)暗检:由局环卫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受检街道办事处、环卫处进行不定期等量抽检。
每月将明检和暗检考核的分数及有关情况在铁东情况和信息上进行通报。下放路检查一次不合格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二次不合格亮黄牌警告,三次不合格将管理权限收回区环卫处。非下放路和垃圾容器及周围管理检查一次不合格扣除相关责任人当月奖金,二次不合格亮黄牌警告,三次不合格建议环卫处或环卫所换人。
3.计分方法
受检街道办事处、环卫处月总分分别为100分,减去全月明检、暗检累计扣分,所得分数和市环卫处检查所得分数的平均分为本月受检街道办事处、环卫处检查分数。街道办事处、环卫处经市、区全年检查考核评比,综合市环卫处和区城建局每月检查得分情况,月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单位,低于80分为不合格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成立铁东区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检查评比领导小组。区城建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城建局环卫科科长、区环卫处和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环卫科,办公室成员由区城建局环卫科和各街道办事处城建科区及环卫处业务科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检查评比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检查考核工作。
五、措施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全区环境卫生质量不仅是民心工程,而且是作为中心城区在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和创建全国文明区的迫切需要。各级领导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给这项工作以高度重视和支持。
2.增加投入、保证人员
为解决办事处环卫经费严重不足和民办清扫员工资待遇过低问题,办事处要加大居民卫生费收缴力度,提高卫生费收缴率,并且确保环卫经费专款专用,同时努力创造条件、增加投入,提高清扫人员工资标准,保证足够的清扫保洁人员。只有这样,才能稳定民办清扫队伍,调动民办清扫员的积极性和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
3.真抓实干、确保创建
办事处和环卫处要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抓好责任落实。同时办事处和环卫处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真抓实干,认真做好所管辖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我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文明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1.《铁东区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检查评分标准》
2.《铁东区专业队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检查评分标准》
铁东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一:
铁东区居民区环境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一、居民区环境卫生
1.居民区(含庭院、楼门、浴池、锅炉房、街坊小道、绿地、花坛、游园、垃圾设施)所辖范围内,每发现一个杂物扣0.2分(杂物的大小以香烟盒为单位包括:废纸、废塑料、果皮、废包装、砖瓦石块等)。
集中的拆扒物每平方米扣2分(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
2.居民区内有散养家禽、家畜,每发现一只扣0.4分。
3.居民区内发现焚烧垃圾、树叶,每处扣2分。
4.有人畜粪便,每处扣1分。
5.居民区内垃圾箱周围有非生活垃圾,每发现一处扣0.5分。
6.发现少报一栋楼扣2分,少报一个社区扣5分。
7.存车场内发现一个杂物,每处扣0.2分。
8.居民区内发现拆扒物堆,先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如在指定的时间内未清除干净,每处扣2分。
9.居民区发现一处粘贴广告没及时清理,每处扣0.1分。
二、街办市场环境卫生
1.市场环境卫生要有专人管理,按规定配置垃圾容器和清扫保洁人员。
2.市场内垃圾箱、果皮箱外溢,每处扣0.2分。
3.市场内有杂物每个扣0.2分。
4.市场内有集中垃圾堆每平方米(含1平方米)扣2分。
5.市场内(含摊亭后)发现人畜粪便,每处扣2分。
6.市场内无清扫保洁人员,出现弃扫一次扣5分。
三、管理工作
1.办事处无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扣2分;无宣传板报扣1分。
2.办事处无环境卫生自检评比纪录扣2分。
3.经检查发现居民卫生费没有专款专用,每一笔扣5分,无故拒绝检查扣5分。
***二:
铁东区专业队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检查评分标准
一、道路(不含主次干道、广场和桥涵)清扫保洁
1.有集中存在的垃圾堆(冬季雪堆上有垃圾)每0.5平方米扣2分,0.5平方米(含0.5平方米)以下扣1分。
2.人粪便每处扣0.5分。畜粪便连续10延米以内算1处,每处扣0.5分。
3.支路和巷路的杂物以香烟盒大小为单位(废纸、果核、废塑料袋、水果皮、废包装、砖瓦石块)每发现一个扣0.2分,商业繁华路200延米1个系数,每超过1个扣0.2分。步行街50延米1个系数,每超过一个扣0.2分。
4.检查中发现道路弃扫弃保时,每100延米扣2分。
5.检查中发现在1平方米之内有5个以上烟头(含5个),扣0.2分
6.清扫工把垃圾倒在路边或绿化带内,发现一撮子扣1分。
7.环卫专业人员焚烧树叶、垃圾的,一堆扣1分。
8.发现道路上有垃圾遗撒或污染末清理的,扣1分。
二、施工工地出入口管理
1.没设专人管理的,发现一次扣0.4分。
2.造成路面污染未及时清理的,每100延米扣2分。
三、垃圾袋装化收集管理
1.垃圾收集设施破损每处扣0.2分。
2.垃圾袋外溢每袋扣0.1分,垃圾袋破损每个扣0.1分。
3.垃圾袋未扎口每个扣0.1分。
4.垃圾袋摆放不整齐每处扣0.4分。
5.垃圾收集点周围有散堆垃圾,1平方米以下(含1平方米)扣0.4分。超过1平方米扣1分。
6.垃圾收集房房体不洁每座扣0.2分,门窗破损每座扣0.2,房内外有散堆垃圾1平方米(含1平方米)扣0.4分,超过1平方米扣1分,周围五米之内有人畜粪便扣0.2分。
7.垃圾袋收集点有污水积存,1平方米以下(含1平方米)扣0.2分,超过1平方米扣1分。
8.压缩车在居民区内排放污水,每发现一台扣0.4分。
四、垃圾清运
1.垃圾清运不及时每发现一处,扣1分。
2.压缩车作业期间不及时排放积液或造成外溢的,每发现一台扣0.4分。
3.压缩车作业后车走地不净,每发现一台扣0.2分。
五、垃圾容器管理
1.果皮箱上盖不正、箱体不洁每个扣0.1分。
2.垃圾外溢、不及时清掏,每个扣0.2分。
3.垃圾容器不按期冲洗、消杀,每次扣0.2分。
4.垃圾箱、密封桶摆放不整齐,每个扣0.2分。
5.垃圾容器损坏未能及时更换、维修,每个扣0.4分。
6.垃圾容器周围不干净,每个杂物(以香烟盒为标准)扣0.2分。
7.垃圾容器周围有异味,每处扣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