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民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铁东区民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铁东区民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局成立了由局长张海东任组长、副局长崇泽兵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李刚、婚姻登记处主任吴迪、低保科长郑蓉蓉、优抚科长董晓梅、救济科长赵红、社区建设科副科长张晨光为组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报告和考核信息公开工作。
2、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了《铁东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铁东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铁东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铁东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三)编制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
2011年,铁东区民政局根据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实施情况和局办公地点变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主要修改了办事程序、需准备的相应材料和办公地点、办公电话、业务负责人等。
(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区政府和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建立信息查阅场所。在民政局大门口建立了信息公开宣传栏、婚姻登记处走廊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并利用社区宣传栏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及工作内容,方便公众查阅。
三是实行专人负责,配置电脑4台。
(五)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2011年,局组织了1次政务公开及信息写作业务培训,参加学习10人。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铁东区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政府文件3条、动态信息48条,主要涉及低保、救助、优抚、退伍安置、殡葬管理、婚姻等几方面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铁东区民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铁东区民政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铁东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行政复议0件;产生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较少,形式单一,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二是宣传还不到位,群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还不够强,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公开载体相对滞后,难以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需要。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开氛围。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引导作用,使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应用《条例》,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表达意识和监督意识。三是完善公开制度,加大监督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配套制度,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以及考核制度等,及时纠正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做到全面及时有效地公开,用群众是否满意来检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
七、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由于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经验不足,建议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在合适的时机组织全区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参观,向做的较好的单位学习、借鉴;同时组织信息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写作技巧和扑捉信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