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疫情防控三举措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按照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部署,鞍山市市场监管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疫情防控,加强对本地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销售监管,坚决阻断野生动物疫病向人类传播的途径。
一是加强行政指导。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要求,印制《禁止一切野生动物交易的督促函》、《告知书》、《管控公告》等2000余份,下发给花鸟鱼市场、宠物店的经营户,并在农(集)贸市场、餐饮店等相关经营场所张贴,引导公众不进行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
二是加强网上监测力度。对全市在网上经营的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督促其履行社会责任,全面禁止在网上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存在野生动物销售的信息一律作删除、下架处理,并要求对存在网上销售疫情防护物资的实行明码标价,依法依规经营、诚信经营。截至目前,共巡查、监测电商平台(网站)3198个次,发现2家网站有网上销售野生动物的信息,并对所涉及的网站进行联系,要求即刻屏蔽(下架)相关野生动物售卖信息。
三是加强线下监管力度。实行辖区“负责制”,以县区局为单位,对辖区内花鸟鱼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店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督促开办主体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并联合属地林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关闭易感场所。截止目前,全系统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5797人次,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检查各类经营场所8917个次,检查经营户15291户次。暂停2家花鸟鱼市场的经营,全面禁止其他花鸟鱼市场内开展鸟类及野生宠物售卖及经营活动。
转自:鞍山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