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之花娇艳绽放
全国模范法院海城法院纪实
2014年是海城市人民法院不平凡的一年,全院干警同心同德、忘我工作,审判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092件,审(执)结9753件,同比分别上升了29.1%和24.2%,收结案数量均为历史最高,诉外化解纠纷近2000件,被省总工会授予“辽宁省五一奖状”。
走进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体验的不仅仅是宽敞明亮的环境,更是规范文明的服务。
2014年初,海城市人民法院全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构建“五个平台”,完善24项职能,实现“八有”服务。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窗口式”、“一站式”立案服务;诉讼调解平台对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即时调解;法律服务平台由援助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现场诉讼指导和帮助;信访接待平台接待处理信访申诉,开通远程视频接访;便民自助平台提供常备药品、血压仪、充电器、饮水机等十余种便民物品。五大平台使诉讼服务中心完备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收取、信访接待等24项功能;便民服务实现了“八有”,即诉讼有人导,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电话有人接,咨询有人答,约见有人排,上诉有人办,执行有人促,真正实现了便民诉讼升级化、人性化、规范化。
为了更好地服务大局,法院确定了“三位一体”的服务大局思路,即在服从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职能占位,把握服务方位,跟进中心补位。确立了对市委、市政府重大举措司法服务前置、群体性纠纷提前介入、纠纷联动解决和与行政机关、企业联系服务四项机制。充分运用法院的裁判执行权、法律解释权和司法建议权,营造发展环境,扫除发展障碍,保护发展成果。为了***民生工程、城市改造、经济发展所需土地瓶颈问题,依法受理排除妨碍、先予执行影响民生等案件200余件,涉及土地面积541万平方米、重大工程21个,大部分案件和谐审执,加快了海城中心工作的推进。为迅速有效化解影响和谐稳定发展大局的群体性纠纷,法院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联合发力,诉外调解,钝化和消除矛盾,引导涉事群众依法解决、和谐解决,有效避免了群体性纠纷演变成越级群体性上访。
2014年6月,96名农民工到海城市人民法院立案申请执行一耐火材料厂拖欠132万元工资,海城市人民法院马上启动了民生案件诉讼执行绿色通道,执行二庭庭长带领全庭同志当天完成了执行通知书送达、被执行企业财产查控、被执行企业负责人传唤到位等一系列复杂、艰巨工作。放弃个人休息吃饭时间,耐心细致地给企业老板讲解拖欠工人工资的法律后果,并从情理上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企业老板十分信服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当天就筹措资金60万元给付拖欠工资款,又提供一外地企业债权40万元,执行干警不辞辛劳十天内将外地债权执行到位,剩余欠款也在立案后不到二十天全部执结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