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好扬帆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
认真开展教育、监督和专项清理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创新教育载体,通过举办文艺演出、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增强廉政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强化廉政监督,防腐关口前移。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责任制不到位并造成后果的350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223个单位、337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纪金额9466万元。
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执法不公、枉法裁判的案件,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案件,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和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加强制度建设,依纪依法办案。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使用“两规”措施的若干规定》、《关于在查办案件中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的意见》等制度规定,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注重发挥治本功能。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认真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全市4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年集中招标采购金额2.49亿元,占全市医疗机构药品总采购金额的81%;立案查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833件。从严治理教育乱收费,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强对取消农业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坑农害农案(事)件127起,清收拖欠农民占地补偿费2976万元;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5434万元。创新纠风载体,完善行风评议,搭建政府与市民沟通的平台;扩大行风评议领域。实施专项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围绕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招拍挂”、国债资金使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11个方面开展专项督察和执法监察。加强效能监察,提高工作效率。围绕“决策论证、目标完成、效率运行、作风表现、程序规范、过错追究”6个方面,在54个行政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对47项优质工作和63个优质岗位进行了通报表彰,促进政府机关及公务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深化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推进源头防腐向纵深发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1年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后,市纪委监察局及时设立公共行政监察室,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1341项减少为245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下放管理权限60项。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七个县(市)区全部实行财政集中核算制度。市直部门全部实行“部门资金账户统一管理”新机制,政府采购范围由原来的办公用品扩大到工程项目和服务类,共完成市本级政府采购5.2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600万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面,推行市管干部票决制。
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深化,由侧重治标向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转变,着力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观念、思路、工作创新。